cpem储能网获悉,6月23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按照虚拟电厂聚合优化的资源类别不同,将虚拟电厂分为两类:
“负荷类”虚拟电厂:指虚拟电厂运营商聚合其绑定的具备负荷调节能力的市场化电力用户(包括电动汽车、可调节负荷、可中断负荷等),作为一个整体(呈现为负荷状态)组建成虚拟电厂,对外提供负荷侧灵活响应调节服务。
“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以下简称“‘一体化’虚拟电厂”):指列入“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建成后新能源、用户及配套储能项目通过虚拟电厂一体化聚合,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原则上不占用系统调峰能力,具备自主调峰、调节能力,并可以为公共电网提供调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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